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的协议,2021年我校将继续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现就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
选派计划、申请条件、选拔办法、工作流程等详情,请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参照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88),查阅项目申报指南。
二、工作安排
1.请各申请人9月10日至2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按照网上申报要求,9月25日前提交两套纸质申请材料(《南阳师范学院教师出国(境)研修申请表》(在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下载中心”下载,申请需二级单位审批通过)、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至我校国际交流合作处。逾期不再受理。
2.9月底学校将组织同领域专家进行校内评审,对申请人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拟留学情况、研修计划与在研项目(课题)紧密度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后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
3.10月初,对拟推荐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申请人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最终推荐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具体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线提交。
4、10月13日前,国际交流合作处统一报送最终推荐人员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结果将于11月公布。申请人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三、资助内容
公派留学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其中包含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特别提示
1.申请人参加校内评审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
2.申请人参加校内评审时,须按照申请条件要求,提交外语合格证明材料。
3.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即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派出,否则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4.申请人必须以在研的科研项目为依托申请出国研修;出国研修的内容与在研项目相符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信息:国际交流合作处(中区办公楼N612)
联系人:李磊、乔伊蕾
工作邮箱:gjcnynu@126.com
咨询电话:0377-63525125
国际交流合作处
院长办公室202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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