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和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32号)
鉴于目前省内和漯河市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现就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和区域核酸检测等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全市范围内,除保障居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公共服务类企业、经审批符合闭环管理条件的企业外,其他各类企业暂停生产经营活动;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和医疗机构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正常经营运行;各类餐饮服务场所暂停堂食,仅提供外卖服务;各类景区景点、文体娱乐场所、理发店和公共浴池、其他各类营业场所、沿街门店全部暂时停业;政务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宗教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暂停开放;全市监所、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等机构严格实施封闭管理。
二、加强人员流动管理
全市范围内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暂停经营运行。除疫情防控、水电气暖、环卫治安等民生保障和城市基本运行的公共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凭工作证明正常出行工作外,其他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居家办公并立刻向所属社区报到,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居民非必要不离漯,确需离漯的,健康码需绿码,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持有所在单位证明或居住地社区(村)证明。市域外人员非必要不来(返)漯,确需来(返)漯的,须查验“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漯后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三、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按照“应检必检,不落一人”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全市居民应按照所在社区(村)安排,主动参加属地县区、功能区开展的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对不按时参与核酸检测的人员健康码赋黄码,造成疫情输入和传播扩散风险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上述疫情防控管控措施自2022年5月5日7时起实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并另行发布。感谢广大市民支持理解配合!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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