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镇平县人民检察院协同县河长办等单位,向该县赵湾水库运行管理服务中心下达了“检察建议书”。
原来,镇平县赵湾水库大坝西输水洞违建水电站而影响坝体运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依规在限定时间内拆除违建水电站,保护好赵湾水库大坝安全。
此次行动践行了“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维护了该县水源地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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