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网络安全和科技信息化工作,完善网络安全工作机制,近日,南阳市司法局出台措施,进一步明确第一责任和直接责任,压实网络安全责任,确保网络安全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针对网络安全工作中曾经出现的界限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司法行政的工作实际,调整后的网络安全和科技信息化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网络安全和科技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安全和科技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和领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安全和科技信息化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党委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委对网络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司法行政党委(党组)对网络安全负主体责任,市县两级主要领导是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网络安全责任体系,各县区司法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应加强对所属、所管理使用的计算机、系统平台、存储数据等软硬件系统的安全管理,具体管理使用部门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网络安全和科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及时调整,职能职责的明确完善,对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全面整合信息资源,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权责,压实责任,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安全和科技信息化建设整体推进、协同发展、充分发挥科技信息化对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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