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下午,市司法局组织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主管领导和参与立法同志,在市公安局召开《南阳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立法协调会。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强学喜和市城市管理局立法小组成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立法小组焦献栋同志针对《南阳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草稿)》的主要条款以及前期市公安局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其他地市好的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详细的报告。强学喜对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说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志刚和市公安局法制、治安、督查等同志,结合公安部门的职责就草案提出的意见建议作出进一步说明。与会双方在草案立法过程中就遇到的争议问题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和探讨,达成一些共识。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正强对市城市管理局前期立法起草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同时强调,制定《南阳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对加强我市城市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必将起到重要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草案起草工作。针对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存在的分歧和意见,市司法局将上报市领导研究决定,确保《南阳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的顺利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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