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县两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日前,新野县林业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南阳市大抓落实快抓落实22条措施》《南阳市“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加强干部队伍工作作风转变,提高服务效能,着力优化林业营商环境。
一是梳理服务事项,制定《涉林事项办理指南》。根据《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放管服权责清单》等法律法规规定,新野县林业局认真梳理涉林事项:“林地使用(永久或临时)”“使用林地上的林木采伐”,制定《新野县林业局项目建设涉林事项办理指南》宣传页,就相关规定的法律依据、办事流程、申请材料注意事项和办理期限等进行告知承诺,方便企业对涉林事项的办理,做到服务发展和坚守生态红线两不误。二是对接职能部门,前移服务阵地事先告知。局主要领导分别向各牵头分包项目建设的县处级领导对接汇报涉林事项办理情况,分管领导和股室主动与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招商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对接沟通,讲解县林业局项目建设涉林事项办理业务流程和注意事项,前移服务阵地,实行事先告知制度,让项目自立项落地之日起就统筹谋划及早准备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相关申请材料,有效缩短使用林地报批时限。三是服务项目实施,做好涉林事项受理报批。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13710”工作法,坚决不出现项目使用林地申请在县级层面滞留,自收到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申请材料后,3日内完成现场查验,法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出具《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和《项目使用林地县级初步审查意见》文件,并立即上传上级林业部门审核,争取早日拿到省林业局下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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