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郾城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喜民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培芬、郑建立、钮贺军、吴新顺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长李占宾,副区长高艳、苏景凯,区领导杨非飞、赵方略,区监察委员会主任何国旭,区法院院长滕宝成,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旭东,相关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提请杨非飞等6人职务任免的议案、关于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分配情况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公安工作的汇报;听取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蔡贵立等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听取了区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公益诉讼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经过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对区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20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2021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分配情况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对区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对区检察院贯彻落实公益诉讼工作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表决。
会议决定免去朱明春的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魏志刚的漯河市郾城区审计局局长职务,巩俊霞的漯河市郾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刘碧海的漯河市郾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张江华的漯河市郾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任命杨非飞、赵方略为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碧海为漯河市郾城区审计局局长,巩俊霞为漯河市郾城区乡村振兴局局长;任命蔡贵立为漯河市郾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责任编辑:杨武龙 审核:邓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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