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条例》内容,强化护水责任,南阳市水利局积极开展宣贯活动。
《条例》颁布后,南阳市水利局迅速召集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贯《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突出重点、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关于水源地河道和水库保护、水量分配、生态流量管控、节约用水等规定,准确把握涉及水利部门职责的法律内容和制度,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确保法律规定全面贯彻落实;要求全市水利系统充分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把贯彻落实工作作为推进南阳法治水利建设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水源地保护的各项实施工作,按照《条例》法律条款落实法定职责和任务,将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要求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充分利用《条例》赋予的神圣职责,认真开展《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水源地保护范围内侵占河湖水域岸线、非法采砂、破坏水生态的水事案件,做到以案释法,充分利用媒体曝光破坏水源地保护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树立《条例》权威,在全社会营造共同保护“京津大水缸”的良好氛围。
市水利局机关及节水办等局属单位在门口悬挂《条例》宣传标语,并通过电子屏全文播放《条例》,营造保护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贯彻执行《条例》的良好氛围。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
丹江口水库和中线干渠沿线县市区按照市水利局安排部署,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进行发布,在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播放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淅川、西峡、内乡、邓州等县市将宣传活动开展到乡到村,让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群众充分认识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和法律责任;认真抓好水利部门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通过会前学法、讲座和以案释法等方式进行培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下一步,南阳市水利局将继续抓好《条例》学习宣传,作为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的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水源区内突出问题清理整改工作,配合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各类违法行为;坚持生态理念、统筹做好饮水水源地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在水资源管理、河湖管控、生态保护修复、水旱灾害防御上聚焦发力,确保《条例》取得最佳实施效果;做好涉水配套规定的制定工作,全面落实河长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管和执法,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大力度,全力抓好《条例》宣贯工作,为确保“一渠清水永续北送”作出积极贡献。
【慎重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中国财经新闻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特别提醒】: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tousu@prcfe.com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创业板
--
-- -- --
3360.10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