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3月8日上午,南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第二十三次企业服务“主题月”活动,“线上”为企业“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倾听企业诉求,回应企业关切。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建力出席,法规科负责人系统普法释法。
活动中,市局法规科负责人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南阳市生态环境局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围绕10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从处罚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免予处罚情形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释义解读,方便执法部门和企业准确把握适用范围,规范相关程序,加强执法记录管理。严格按照免予处罚事项条件,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进行综合判断认定。特别指出,生态环境部门在立案调查前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免予处罚事项且具备适用条件的,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同时予以行政指导,在立案调查后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免予处罚事项且具备适用条件的,应当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办理,制发《免予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记录好执法全过程,确保有据可查和可回溯管理。
活动前期,市生态环境局广泛征求企业意见,专门制作了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手册,活动中针对企业普遍关注的十六个方面的环保法律法规进行普法释法。随后,又结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剖析,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梳理及防控、环保信用评价等内容进行详细宣讲,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环保责任。
活动以网络视频方式举行。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分局(环保局)分管法规负责同志,市县两级110余家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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