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河南省镇平县财政局紧紧围绕“五个振兴”的要求,牢牢把握“巩固、拓展、衔接”关键环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认真落实“四抓”措施,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推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是抓项目投入。县财政部门会同农口部门对上争取支农项目资金5375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投入资金2930万元用于支持“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和“美丽乡村”建设,涉及项目57个。拨付“厕所革命”奖补资金389万元。发挥PPP模式优势,谋划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振兴改善人居环境项目2个,总投资达6.08亿元,支持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是抓政策落实。按照中央“四个不摘”和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主导作用,全面落实粮食领域各项财政政策,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次性种粮补贴共计1.17亿元,惠及全县13.37万户种粮农民。拨付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1208万元,支持移民后期稳定发展。争取中央、省、市扶贫专项补助资金1.18亿元,县级统筹安排扶贫专项资金4500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的有机衔接。
三是抓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从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细化要求,明确责任,促进资金全过程规范管理。强化对乡镇级财政资金的监管,落实资金监管情况反馈机制,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切实做好财政衔接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召开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工作调度会、推进会,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尽快形成实物量。
四是抓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全面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县直部门和乡镇脱贫成效考核、财政投入方向和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杜绝项目单位“重申报、轻实施、轻管理”现象发生。坚持把目标导向作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有效手段,落实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措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及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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