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漯河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科成功调解请求人陈某和被请求人河南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双方签订调解书,漯河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效力,该案从立案到调解成功仅7天。据悉,这是漯河市首个外观设计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的案件。
5月10日,该局收到请求人陈某提交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称河南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要求被请求人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侵犯请求人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同时赔偿经济损失10000元。接到案件后,知识产权保护科首先梳理、核实证据等相关材料,于5月12日启动立案调查。通过到被请求人店铺进行实地调查,确定侵权事实成立后,积极组织双方调解。经办案人员数次沟通,让侵权方认识到自己的侵权行为,应依法承担的侵权责任,并愿意积极赔偿,消除影响。同时,请求人也同意降低赔偿额度。5月16日,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双方纠纷诉前得到了快速处理,并共同向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经审查后作出《民事裁定书》。
“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是整合更多矛盾纠纷解决资源,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此举既有效发挥行政机关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过程中实施行政执法的效率优势,快捷且准确地查明侵权事实,为案件有效解决提供事实与证据,促使双方当事人就争议内容达成合意签订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又给调解协议的履行加了一道“保险”。
据悉,本次专利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的完成,是漯河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局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精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的重要举措。建立“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机制,落实了行政与司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完善了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对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机制,打造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强化产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梁甜甜)
【慎重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中国财经新闻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特别提醒】: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tousu@prcfe.com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创业板
--
-- -- --
3360.10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