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局以省级乡镇财政示范所建设为工作平台,持续加强乡镇财政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乡镇财政服务保障水平,有效助力了乡村振兴发展,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争取项目资金,打造财政监管能力建设工作平台
2020年以来,市财政局以省级乡镇财政示范所建设为工作平台,积极推进乡镇财政监管能力建设。全市共争取省级乡镇财政示范所试点名额56个,各级共筹措投入资金238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60万元,县级资金1536万元,其他资金284万元,对纳入试点的各乡镇财政所在完善基础设施、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和优化财政业务流程等方面进行优化提升。
持续完善提升,全力推进乡镇财政示范所建设
规范申报流程。通过乡镇财政所申请、县级推荐、方案编制、立项答辩、市财政局实地考察等程序,最终选定硬件基础较好、业务工作有所创新的乡镇财政所进行试点。全程督促指导。定期到试点乡镇财政所督导调研,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等形式,了解建设工作进展,及时发现问题,现场指导解决。严格验收程序。验收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制度建设等三方面内容,验收情况由乡镇财政所、县级财政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确认盖章后上报省厅。
总结亮点特色,推广乡镇财政监管能力建设经验
及时总结推广各县乡在乡镇财政监管能力建设上的工作亮点和有效措施,着力推进全市工作不断上台阶。一是“三资”管理信息化。淅川县财政局统一采购“三资管理”及村级财务政务管理软件,统一制度、规范管理,今年又对部分功能进行了优化和细化,要求乡直部门及村级发生资金支付业务时,当月内必须报送到财政所,提升了乡镇财政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账务管理规范化。新野县上港乡财政所使用软件记账,实现财政、纪委网络联审,每一笔支出由财政所审核、录入后,自动生成账务,经乡镇纪委再次审核确认,方可支出。三是日常管理制度化。卧龙区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基层财政所财政管理相关制度汇编》、《基层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办理审批程序》、《基层“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制度汇编》等,为规范乡镇财政业务办理提供了制度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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