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丽霞)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发改委就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行为发出提醒告诫函,督促非电网供电主体切实落实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政策。
据介绍,非电网直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由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市场、写字楼等单位负责供电、计量收费的电力用户属于非电网直供电终端用户。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管科科长孔国安介绍:“电价属于政府定价,非电网供电主体应当不折不扣地执行政府定价标准,不得在规定的电价外加收任何其他费用,并切实落实非电网供电主体法律责任,同时建立健全各项收费及费用分摊相关信息的公示制度,按月或按季度向终端用户公示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的凭证复印件、结算电量及终端用户电费、用电量等信息,主动接受终端用户监督和有关部门监管。”
同时,提醒告诫函还敦促各非电网供电主体应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收取电费行为。孔国安说:“切实让非电网直供环节价格秩序得以规范,降低用户用电成本,缓解经营压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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