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集市行政审批中心联审联批科、市发改委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讨“拿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推进工作。
通过讨论,会议对“拿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改革措施达成共识,为今后高效落实改革措施奠定基础。会议强调,各负责单位要在遵循审批流程的前提下,完善承诺告知制度,实行简化程序、容缺办理,在项目开工后及时完善后续手续,统筹兼顾安全、质量、进度等因素,明确时间节点,高效推进“拿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工作。一要解放思想。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大胆探索实施“放管服”新措施,跳出思维定式,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从工作大局出发,打破常规,实现超越。二要部门联动。工程审批部门要齐心协力,联合联动开展工作,破除壁垒,最大程度压缩办理时间,并联办理、协同推进,高效实现“拿地即开工”。三要严格监管。对申请“拿地即开工”的企业,审批部门要提前做好业务指导,明确各项“容缺办理”的事项及要求,强化企业信用监管措施,确保企业“拿地即开工”的同时,按承诺事项完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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