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漯河市郾城区民政局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用好救助资金,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6月,全区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016户、3790人,农村特困1705人,1-6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99.3万元,发放农村特困资金738.78万元;实施临时救助78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0.28万元。
一是广泛宣传,便民利民。组织民政系统干部和社工,进村入户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发放民政救助政策明白卡1万余份,全方位宣传普及救助事项、救助标准、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等信息,在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镇(街道)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流程,取消临时救助户籍地申请限制,可先行救助、再走程序,并公布社会救助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求助、投诉举报等,坚持低保末端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动态管理,应保尽保。依托全省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及时录入低保、特困等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为兜底保障打下坚实基础。定期开展低收入人口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走访摸排抽查,结合大数据比对,重点核查房产、车辆等信息,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清退,实现动态管理下的精准退出。加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坚决防止“脱保”、“漏保”。1-6月共新增农村低保554人,新增农村特困11人,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三是提高标准,分类救助。建立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从今年1月起,农村低保标准由月人均400元提高到420元,财政补助按A、B、C三类,每人每月由215元、195元、175元,分别提高到230元、220元、210元;农村特困供养按照低保标准的1.3倍,由6240元/年提高到6552元/年;认真落实电补政策,让农村低保、特困户不因电价变动而影响生活质量,1-6月发放电费补助资金10.27万元。
四是加强监管,守好底线。对上级下拨、区级配套的救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建立健全“镇(街道)审核确认申报、民政部门在线登记造册、财政部门资金拨付审核、代发金融机构高效发放”的工作机制,每月10日前,救助资金通过惠民“一卡通”系统支付到保障对象社保账户。同时,联合财政、审计部门开展救助资金监督检查,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准确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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