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民间文化艺术繁荣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弘扬具有地方特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近日,郾城区文化旅游局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了2022-2024年度“河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遴选、推荐、申报工作。
“河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也是推动全省民间文化艺术繁荣发展的重要载体。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导,每3年开展一次,实施动态管理。今年,拟在全省评选命名20个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主体为县(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每个申报主体原则上只能申报一种在当地最具特色、最具群众基础、最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民间文化资源或艺术形式,既包括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民俗等传统艺术形式,也包括摄影、合唱、油画、农民画等当代兴起的文化艺术形式。
按照有关要求,申报“河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应符合7个基本条件:依托本地文化传统和文化资源开展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群众参与率达到本地区乃至全省先进水平;拥有民间文化艺术活动品牌项目,经常性开展创作、演出、展示、培训、交流活动;拥有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特色团队和代表人物,代表性成果在市级以上展览、演出、发表或获奖;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具有典型经验和推广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富有活力,当地群众文化认同感强;对当地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加以创新性活化利用,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和文旅融合发展;当地人民政府重视“河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具备经常开展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的设施场地等其他必要条件。
7月中旬,区文化旅游局合理确定本地区备选单位数量,共遴选推荐2个乡镇参与申报。7月底,市文广旅局组织专家在市文化馆开展市级选拔,通过观看申报视频、审议创建方案、核查申报资料、公示申报主体等程序和环节,最终确定我区1个乡镇进入全省评选候选名单。
下步工作,区文化旅游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河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选及创建工作的统筹指导力度,以此为契机,持续推动优秀民间文化艺术保护传承,不断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水平,通过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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