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漯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不断加大宣传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和保护野生动物,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生态环境,并于11月2日,香山路派出所民警和辖区群众携手成功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丘鹬。
11月2日,香山路派出所接到辖区黄岗村民报警称:在其菜地里发现一只类似猫头鹰受伤鸟类,需要救助。接到报警后,民警郭正平带领辅警孙龙龙、问贺朋立即赶到现场查看情况,仔细观察后发现这只“怪鸟”疑似因翅膀受伤不能飞行,民警随即将其带到人民公园动物保护协会对其翅膀进行治疗。经动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辨认和检查后,发现这只鸟状态良好,除一侧翅膀向下耷拉外并无明显留学和外伤,初步判定可能是翅膀受到撞击后受伤降落的,这只鸟学名丘鹬,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般昼伏夜出,在鸟类中飞行速度最慢。
目前,该鸟已在人民公园动物保护协会进行专业救助,待其伤愈恢复体力后,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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