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南阳市监察委员会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南阳市公安局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社保欺诈骗保案件法法衔接工作的通知〉》(宛监文〔2022〕1号)精神,建立我市医保欺诈骗保案件法法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11月3日上午,南阳市医疗保障局专题召开欺诈骗保案件法法衔接工作会议。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体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红晓,市医保局分管领导,局机关党委、基金监管科负责人,南阳市市直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主任、党办主任,市直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分管医保工作的副院长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医保局四级调研员张振强宣读了《关于做好社保欺诈骗保案件法法衔接工作的通知》(宛监文〔2022〕1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松生就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去年5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建立沟通协调、案件移送等机制,共同做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医保局建立了行纪衔接工作机制,公安部、国家医保局建立了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从国家层面上建立起对欺诈骗保行为联合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这时刻提醒我们医保部门、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管红线不能逾越。张松生要求,市直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认识,认真落实党建统领业务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从各环节、全流程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加强从业人员的诚信教育及欺诈骗保的警示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医保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医保医疗服务行为,坚决杜绝过度检查、过度医疗、违规收费及欺诈骗保等行为,守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体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红晓发表讲话,他指出,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市直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把医保基金用在刀刃上,杜绝浪费、杜绝跑冒滴漏。要加强行业自律,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尽可能不发生让纪检监察部门将案件移送派驻纪检组的现象,形成人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良好氛围,为促进我市医保医疗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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