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关爱你我他,温暖千万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民政局坚持分类化、多层次、广覆盖,关心关爱困难群众,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依规单独纳入低保范围;对外出务工、返岗复工的低保对象,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按照务工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扣减务工成本;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可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目前,已为我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孤儿等人群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4.18亿元。
二是加大急难临时救助力度。对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非本地户籍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乡镇(街道)可先行实施救助。对遭遇重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在综合运用各项救助帮扶政策的基础上,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县市区民政局根据其困难情况适度提高救助额度,从而缓解重大急难问题。
三是强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对全市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进行全面排查,以县市区为单位登记造册,分类实施救助保护。同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和心理疏导服务,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多关爱保护。目前,我市儿童福利机构已接收养育孤弃儿童399人。
四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及时有效帮助,坚决防止发生冻死伤等极端事件。“点”上,各救助管理站按照“应救尽救、一个不漏”救助原则,在火车站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设立开放式救助点,拓宽主动救助渠道,同时加强站内管理,确保人员安全过冬。“线”上,畅通24小时求助热线,充分发挥公安、城管联合街面巡查工作机制作用,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做到街面巡查“无缝隙、全覆盖”,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早救治、早保护、早处置。“面”上,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网格化管理,有效保障市内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动态清零”。
五是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全市各级慈善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整合现有的慈善资源和慈善项目,累计帮扶救助困难群众1万余人。社工机构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密切关注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身体状况、心理和精神状态,及时开展政策咨询、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帮扶照护、资源链接等社工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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