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3月14日,卧龙区司法局联合区普法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卧龙岗文化园三顾广场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普及消费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维权,切实发挥法治对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消费回暖的积极作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形式,积极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向参与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单页等相关法治宣传资料,提醒广大群众在消费的同时,也要捂好自己的“钱袋子”,谨防还没开始消费,已经口袋空空。
活动中,普法人员现场对过往行人有关消费维权、合同纠纷、遗嘱继承等法律咨询耐心地进行了解答。深入浅出的讲述了有关消费者权益的各种案例,特别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基本权利以及经营者的相关义务等进行了具体讲解。
此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引导广大消费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有效提高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对营造依法维权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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