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4月13日发布公告,就《剧本娱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剧本娱乐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起草了《剧本娱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剧本娱乐活动应当设置适龄提示,其使用的剧本应当标明适龄范围。
意见稿明确,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限入标志。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
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允许未成年人参与;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参与剧本娱乐活动的,应当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陪同。对难以判明是否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意见稿提出,剧本娱乐经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剧本娱乐行业快速发展,在丰富文化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需求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良内容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引起社会关注。
此次意见稿还提出,剧本创作生产主体、剧本娱乐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内容自审制度。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诋毁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宣扬淫秽、赌博、吸毒,危害社会公德等内容。(记者余俊杰)
【慎重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中国财经新闻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特别提醒】: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tousu@prcfe.com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创业板
--
-- -- --
3360.10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