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能不能给我点时间,我现在马上就凑钱”。被执行人李某春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要履行还款义务。近日,被执行人李某春在漯河市郾城区法院执行局司法拘留强制手段的震慑下,全部足额履行还款义务。
据了解,李某英诉李某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春于生效判决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李某英借款41500元。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李某春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原告李某英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春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李某春在收到执行文书后一直躲避法院执行,在执行法官前往其工作单位并向其出示拘留通知书后,被执行人李某春立马表示现在就凑钱,当场履行还款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豫剑执行”——助企纾困保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郾城区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力度,用足用活各类强制措施,进一步加大对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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