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体制活力初显 促发展积极有力湖南省省长助理、财政厅厅长 李友志今年以来,湖南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大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新体制活力初显 促发展积极有力
湖南省省长助理、财政厅厅长 李友志
今年以来,湖南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大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不断深化各项改革,全省财政经济已逐步走出危机影响,呈现良好发展势头。至11月底,全省完成财政收入1661.8亿元,增长26.23%。全省财政支出1946.3亿元,增长26.35%。预计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820亿元,增长21%,财政支出2700亿元,增长22%。今年的财政运行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新财政体制运行平稳,体制活力初步显现。我省酝酿多年的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终于取得突破,获省委、省政府批准于今年正式实施。改革对主要税种实行分税分享,对79个县市实行财政“省直管县”。目前,改革进展顺利,新体制平稳运行,体制活力初步显现。一是分配关系基本理顺。实现了新老体制有序转换,理顺了省市县财政分配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促发展”的改革目标基本实现。二是预算执行进度明显加快。截至11月底,一般预算支出同比增长26.35%,比去年同期增幅高6.85个百分点。三是县域经济活力增强。出台了一系列扩权强县政策措施,调动了各级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截至11月底,省直管县市完成财政总收入388.1亿元,同比增长24.96%。
财政促发展积极有力,经济形势明显好转。一是支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增强了发展后劲。今年省财政筹措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资金186亿元,大力推进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二是支持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促进了工业平稳较快增长。省财政安排新型工业化、企业技改、中小企业发展、国企改革及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共13亿多元。三是支持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力促进了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文化创意、生物、信息和节能环保等产业的培育发展。四是大力促进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强化家电汽摩下乡、以旧换新工程等扩内需政策实施,1月—11月共兑现补贴21亿元,直接拉动消费177.2亿元。研究出台支持湘菜产业发展的19条政策措施。
公共财政特性更加凸显,民生支出大幅增加。1月—11月,全省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环境保护等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达988.66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一半以上,力度前所未有。1月-11月,全省教育支出287.4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71%;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11.52亿元,同比增长29.77%;全省医疗卫生支出127.26亿元,同比增长64.31%。大力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省财政筹集30.56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到今年基本完成;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完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加强了重点地区、重点流域生态治理,有力促进了全省生态环境改善;省财政筹措资金3.7亿元,支持推进了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乡镇文化站和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惠民工程;省财政安排1亿元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发起设立30亿元的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文化产业做大做强。
着力惠农富农强农,新农村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今年投入30亿元,支持新建扩建17.8万公里农村道路;重点支持37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和19个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建设;继续加大了小型病险水库治理力度;大力支持加强农村现代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全省发放农资综合补贴、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农业生产补贴共52.23亿元;支持促进粮食、生猪、柑桔、油茶4个优势主导产业加快发展;对农业产业化项目、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贴息;支持农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扶贫培训。继续在46个试点县、918个乡镇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开展了以“一流转五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全省共投入30亿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村由去年的22%扩大到30%以上;进一步完善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明年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继续大力支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进项目带动。着力扶小促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择优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撬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更加有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江西省财政厅厅长 胡强
江西作为欠发达省份,县域经济长期较为落后,县市财政一直较为困难。近年来,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要求,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转变理财观念,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做大做强县域经济,不断完善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取得明显成效,县级财力占全省的比重由2002年的57.5%提高到2009年的63%,为全国最高的省份之一。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是“变”。在理财理念上,大力推动财政工作实现“三大转变”:由“小财政”向“大财政”转变,由“消极安排型”财政向“积极发展型”财政转变,由“被动落实型”财政向“主动服务型”财政转变;大力促进“三个转化”:把财政资源转化成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把经济发展的成果转化为财政收入的增长,把财政收入的增长转化到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事业的进步上来。
二是“调”。按照缺口上移、财力向下倾斜的原则,对省以下财政体制进行调整,赋予市县更大的发展权,以调动市县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如取消各设区市原体制上解省财政年递增5%的比例。各设区市对所属县市的体制上解递增比例也作相应调整或取消;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资源税和印花税省级得40%部分的增量全部下放给县级,增量部分省级不再参与分成,设区市本级原集中部分其增量也相应下放等等。
三是“激”。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只能解决“温饱”问题,困难县市要过上“好日子”,更为关键的是要强化“造血”功能,帮助他们增强内在发展动力,充分调动起各方面培植财源、壮大财政的积极性。为此,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机制,鼓励县市加快发展。如按照“谁发展、谁受益,发展快、多受益”的原则,省财政每年筹集4.2亿元资金奖励发展快的市本级、县(市)和开发区;设置工业崛起奖励资金,支持各地发展工业;对收入增长快的县市给予收入3年翻番奖和开发区贡献奖等。
四是“补”。除中央“三奖一补”资金外,省财政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加大对县市的补助力度,增强基层保障能力,2009年各项财力性补助达450亿元,同比增长27%。如为保障村级基本运转,从2007年起,省财政筹集资金1.2亿元,总量达8.7亿元,加大对行政村的补助力度,使省财政对每个行政村转移支付补助都不低于4.5万元,平均达到5.2万元,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和我省农村税费改革前水平。同时,从2010年起,对行政村在职村干部基本报酬,省和县(市、区)财政每年将按照上年度全省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增长幅度递增安排补助经费。
五是“改”。改革财政管理方式,提高财政服务水平。在全省所有县市推行“省直管县”改革,进一步理顺和规范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加大省直接对县市财政的支持力度,指导县市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和动力;所有乡镇全面实行“乡财县代管”改革,规范乡镇收支行为,确保乡镇政权正常运转,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按照“规范管理、保障经费、标本兼治”的总体目标和“六个统一”的要求,实施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改革,今年改革范围扩大到所有县(市、区);大力推行“一卡通”改革,所有财政惠农补贴资金通过一本存折发放,实行“一个漏斗向下”管理和“一个闸阀放水”发放,确保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提高基层财政管理效能。
在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江西省县级财力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县级财政发展速度加快,财政实力明显增强。今年1月-11月,全省县级财政总收入完成811.2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72.3%,同比提高3.3个百分点;增长43.6%,超出全省平均水平6.5个百分点。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坚持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要求,紧紧抓住“两基”,不断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继续落实和完善现有激励政策,鼓励县市加快发展,充分激发县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进位赶超的内在动力和活力;二是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发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引导作用,促进县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三是深化财政改革,加大省直接对县市财政的支持力度,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和动力,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推动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
构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
黑龙江省财政厅厅长 王庆江
黑龙江省是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工作首批试点省份之一。近年来,省财政厅紧密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际,充分利用预算执行信息资源,不断探索实施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的最佳模式和有效途径,构建了有效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有效推进了预算执行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在试点工作中,具体做到了建立健全“三项机制”、“三项制度”和“一个系统”。
三项机制,即:事先告知机制,为使财政监督由事后处罚向事前防范前移,对普遍存在的违规和重点监控问题,通过支付系统发布事前预警通知,提醒预算单位按照规定办理支付业务,使财政监督由事后处罚向事前防范前移,对普遍存在的违规和重点监控问题;部门互动机制,为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形成监管合力,通过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对具有行业特点且发生较为普遍的违规问题,向主管部门提出警示,督促主管部门加强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互动机制;财政内部协调机制,通过充分发挥财政内部主管业务处室的监管职能,为厅直各业务机构设置监控终端,根据监控重点进行分工,共同对预算单位实行网上动态监控,实现了国库“单兵作战”向全厅“集团作战”转变,形成了财政内部横向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
三项制度,一是动态监控报告制度。坚持定期发布动态监控信息简报,对预算单位疑似违规问题及代理银行违规操作行为数据进行汇总,结合图表分析进行分项解读,找出监控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提高监控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和完善财政国库动态监控评价体系,通过引入多数据源,并根据系统基础数据及动态监控结果,定制生成多种类型报表,依托动态监控钻取分析功能,建立与动态监控管理重点和目标相适应的监控分析模型,形成完整、高效、稳定的集成监控网络体系,从多角度、多层次、宽领域综合反映国库集中支付情况,综合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果,为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基础数据。二是违规问题通报制度。针对个别代理银行把关不严或违规操作以及预算单位违规支付等问题,依据相关文件和制度,进行通报批评,促进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严格遵守资金支付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证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安全。三是实地访查制度。根据监控管理需要,组织业务人员深入违规违纪问题比较集中的预算单位进行实地访查,查清违规违纪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予以纠正。对违规办理集中支付业务频率较高、金额较大、预算单位投诉较多的代理银行进行回访,落实整改措施,敦促代理银行加强对营业网点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一个系统,即动态监控管理系统。通过不断地对系统进行升级优化,发挥系统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改造升级国库动态监控系统。根据不同时期的业务需要,结合监控工作重点和特性,对监控系统进行改造和升级,形成高效、智能、科学的管理系统。重点在信息源渠道、智能化程度、信息流控制、监控业务流及综合分析等方面对监控系统进行了全方位升级,完成了与部门预算、指标管理系统、集中支付系统、公务卡系统、代理银行支付业务系统等相关软件系统的接口工作,提高了系统预警的精确度,推进了动态监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修改完善监控系统预警规则。根据动态监控和实地核查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实时对预警结果的准确率及相关信息进行评估,并结合每个时期的监控重点和工作需要,对预警规则进行调整。同时,根据调整后的预警规则对已处理的业务数据进行重审和处理,确保对违规问题处理准确。目前,黑龙江省在用预警规则已达61条。
黑龙江省依托动态监控系统平台,通过实时全程监控财政资金支付活动,及时核实疑点问题,实地核查重大事项,迅速纠正执行偏差,即时通报违规问题,预算单位规范使用资金意识日益增强,违规问题逐年减少,充分发挥了动态监控的威慑、警示、纠偏和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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