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北省日前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流动图书车”配送工程。这是该省为实现图书资源共享,丰富基层文化生活,缓解基层群众看书难和送书下基层运输难等问题而出台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促进该项工作的开展,湖北省
本报讯 湖北省日前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流动图书车”配送工程。这是该省为实现图书资源共享,丰富基层文化生活,缓解基层群众看书难和送书下基层运输难等问题而出台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促进该项工作的开展,湖北省出台《湖北省“流动图书车”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资金来源、配发范围、申报程序和资产管理的要求。
“流动图书车”配送工程主要由湖北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流动图书车”由湖北省财政厅和省文化厅实施政府采购,并统一配发到各地。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均可申请配发。“流动图书车”重点向“十一五”期间公共图书设施建设成效显著、服务活动丰富多彩、购书经费保障得力、坚持开展送书下基层活动的地区倾斜,同时,对山区、贫困地区及边远地区县(市)给予优先支持。
《办法》规定,市州公共图书馆要申报“流动图书车”,必须满足“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专项购书经费不少于20万元/年、‘流动图书车’运转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且不少于5万元/年、以街道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室为主的馆外图书流通点不少于20个、每个馆外图书流通点图书更换每月至少一次”等条件;县(市、区)公共图书馆申报“流动图书车”,则必须满足“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专项购书经费不少于5万元/年、‘流动图书车’运转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且不少于5万元/年、以乡镇综合文化站或街道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室为主的馆外图书流通点不少于20个”等条件。
《办法》同时要求,配发各地的“流动图书车”必须纳入单位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并进入各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网络系统。当地文化主管部门要与配发“图书流动车”的图书馆签订责任状,保证送书下基层次数。配发“流动图书车”的图书馆则要认真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建立“流动图书车”活动原始台账,记录送书下基层的时间、地点、图书数量、读者人数等基本情况,每年年底将送书下基层情况上报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和文化厅对“流动图书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对连续两年未完成送书下基层任务的,将收回“流动图书车”,调拨给其他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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