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共资源配置“增收”近1.5亿元“厦门市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网”正式上线运行
- 2013-01-05 00:17:14
- 中国财经新闻网
- 记者 李忠峰 通讯员 孔庆任
本报讯 《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正式实施一年多来,纳入公共资源配置目录的项目越来越多。来自市财政局的数据显示,除了土地、建筑工程和政府采购外,截至2012年11月底,该市共受理公共资源
本报讯 《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正式实施一年多来,纳入公共资源配置目录的项目越来越多。来自市财政局的数据显示,除了土地、建筑工程和政府采购外,截至2012年11月底,该市共受理公共资源市场配置254项,总底价合计3.57亿元,最终成交金额为5.02亿元,溢价率40.69%,相当于“增收”近1.5亿元。
《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地方法规。为了便于社会各界参与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活动,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益,由厦门市财政局开发的“厦门市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网”12月17日正式上线运行,这是去年该市公共资源配置工作的重大突破之一。
厦门市财政局去年还成立了公共资源监管处,专门负责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工作,主要对包括房产拍卖、废旧资产处置、罚没物资处置、房产出租、出租汽车经营权招标、特殊旅游客运船舶运力投放、全市广告式路名牌及其附属广告设置招标等项目履行备案审查工作。同时,三大类原在各自平台配置的公共资源,即分别由市工商局、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市公房管理中心自行进行配置的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罚没物资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市直管公房招租,在公共资源监管处的协调下,目前已全部整合进入平台集中配置。
此外,厦门市财政局去年还指导并督促各区财政部门配置监管机构和服务机构,加强对各区财政局进行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不久前,翔安区大嶝街道委托市公共资源配置平台,对大嶝街道的一批商业店面进行竞拍出租,成为市级公共资源配置专设机构受理区级公共资源配置委托的首个项目,标志着该市公共资源市场配置规范化工作进一步向区级单位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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