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为种粮大户发“礼包”粮食种植面积在1000亩以上、连片种植面积在500亩以上的农户可享受贷款贴息政策;超级种粮大户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面获补贴扶持
- 2013-11-12 09:07:30
- 中国财经新闻网
- 记者 李存才 通讯员 仲崇立
本报讯 2012年以来,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我国产粮大省黑龙江省对种粮大户实施了财政专项补贴政策。此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种粮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黑龙江省财政厅有关方面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
本报讯 2012年以来,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我国产粮大省黑龙江省对种粮大户实施了财政专项补贴政策。此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种粮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
黑龙江省财政厅有关方面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近年来,黑龙江省享受国家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的土地面积为1.78亿亩,受益农民480万户。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在实施上述“普惠制”补贴政策的基础上,黑龙江省利用国家下达的2亿元专项资金,从两个方面对种粮大户予以扶持。
一是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种粮大户融资贷款贴息,以此将种粮大户的贷款融资规模放大20倍。省财政规定,凡是具备种粮大户资格纳入种粮大户档案管理,并查实确认无金融不良记录的种粮大户,可凭财政部门的审核意见,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质押。种植面积1000亩至2000亩的贷款额度为30万元,2000亩至3000亩的为40万元,3000亩以上的为50万元。并按照粮食播种、生长、收割、出售规律,将此项贷款的最长期限确定为1.5年。贷款产生的利息由财政贴息50%。该项政策出台至今,全省累计有1058户种粮大户获得了财政贴息贷款,贷款总额3亿元以上。
二是安排1亿元资金,对播种面积在5000亩以上的超级种粮大户给予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贴。其办法是,超级种粮大户可在打井、灌溉、修建粮食烘干塔、修建储粮设施等方面申请财政补贴。经过立项建档,超级种粮大户持项目施工合同、正规发票等材料由财政部门审核验收,对符合规定者予以补贴。据统计,2012年,该省累计有155户超级种粮大户获得了财政补贴,补贴金额共计5500万元。
2013年,在遭遇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等因素的影响下,黑龙江省财政继续开展对种粮大户的补贴工作,并将补贴资金提高至2.7亿元。目前,财政部门正在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申报、核实、验收工作,补贴资金有望在年底前兑现给种粮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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