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梅河口市财政局以“科学聚财、统筹育财、规范管财、合理用财”为主线,将法治财政建设纳入财政工作总体布局,强力推动“两依”进程。构筑五道风险防线在工作中,我们努力将公共财政活动的全过程置于法制化轨道
吉林省梅河口市财政局以“科学聚财、统筹育财、规范管财、合理用财”为主线,将法治财政建设纳入财政工作总体布局,强力推动“两依”进程。
构筑五道风险防线
在工作中,我们努力将公共财政活动的全过程置于法制化轨道上规范运行,坚持将法治理念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构筑五道风险防线。
一是深化财政改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先后建立了财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财政行政决策责任追究、财政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财政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财政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等42项管理制度。在涉及财政重大资金安排、制定重要财政管理制度、重大案件审理等事项时,注重发挥法律咨询和听证作用,聘请律师和注册会计师作常年法律顾问。进一步加强了财政收支管理,从源头上构筑起制度风险防线。
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工作,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力提供依据。我局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对有财政行政处罚裁量空间的法律条款,细化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五个裁量阶次,在法定处罚裁量范围内,相对应的制定了细化、量化的处罚标准。降低和化解财政执法风险,从管理上构筑起执法风险防线。
三是注重财政执法运行通报和监督制度建设,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我们对近年来办结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针对发现的行政处罚案卷内容不健全,案卷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通过执法案卷评查,推动了财政执法工作的透明、规范,从监督上构筑起系统风险防线。
四是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发挥法制干部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财政法制工作在约束财政行为的同时,也成为促进财政自身发展的“推进器”。在研究开发区财政体制、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等方案时,法制科全程参与,有力地保障了财政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业务科室在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出台规范性文件时,必须经法制科审核通过后,局领导才能签发,确保不发问题文件。市政府在出台会议纪要或做出重要决策前,凡是涉及财政政策方面的,均要征求法制科的意见,从工作运行程序上构筑起决策风险防线。
五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多年来,我局采取集中学法及每月安排固定时间自学新颁布的财政法律法规、将财政干部每年学法笔记装进个人档案、学法用法征文及撰写学法心得体会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邀请律师、大学教授和检察院等领导和专家为全体财政干部举办法制讲座,实现了财政普法与文化建设的紧密结合和相互促进。多次组织财政干部到监狱听犯人作忏悔报告,以案说法,从思想上构筑起职务风险防线。
抓实四项工作
近期,梅河口市被吉林省委确定为深化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县。我们财政部门将紧紧抓住这一有利契机,探索扩权强县财政管理模式,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向纵深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
一是提高财政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大财政性资金向社会公开的力度,稳步推进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财政决算和重大民生工程支出公开,争取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逐步建立财政月度收支情况定期公开机制,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完善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制度,积极妥善做好依法依程序公开财政信息工作。利用互联网、张挂流程图、在线电话服务等多种方式,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的充分告知,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
二是提升财政决策的科学化水平。财政部门作出的工作部署、决定、批示和颁发的规范性文件等均要符合法定程序和规范,确保不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认真执行重要决策的法律分析论证制度、财政法律顾问制度、重大民生工程公众参与听证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制度、违法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健全由领导、专家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群众化。
三是强化财政监督体系和机制建设。强化重大项目资金的事前、事中控制及事后审计,逐步建立起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快建立财政系统内部的业务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查询和监控。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内部监督效率和成效。抓住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提高管理水平。
四是重视财政法制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充分发挥财政法制机构在推进“两依”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切实当好局领导的法制参谋,并为其开展好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在规范执法主体和执法权限,细化执法流程和环节方面,切实按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用法制管权、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作者系吉林省梅河口市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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