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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让中小企业更好地获得政采信息

本报讯 《天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于近日出台,并将于7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进行明确,并提出多项规定“解渴”中小企业贷款难。根据《条例》,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应当完善政

本报讯 《天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于近日出台,并将于7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进行明确,并提出多项规定“解渴”中小企业贷款难。

根据《条例》,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应当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制度,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每年政府采购计划中,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比例份额,安排面向中小企业的订货合同和服务协议,并逐步扩大比重。

《条例》明确,全市中小企业发展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提高中小企业信贷规模和比重,鼓励中小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和项目交流合作,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等方式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还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针对中小企业取得银行贷款难等问题,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理财等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和比重。

  • 中国财经新闻网
  • 宗禾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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