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苏省财政厅日前印发的《关于省级临时机构、重大会议(活动)资产配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省政府批准建立的临时机构、召开的重大会议、举办的大型活动所需资产,通过省级公物仓进行配置;临时机构、重大
本报讯 江苏省财政厅日前印发的《关于省级临时机构、重大会议(活动)资产配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省政府批准建立的临时机构、召开的重大会议、举办的大型活动所需资产,通过省级公物仓进行配置;临时机构、重大会议(活动)原则上不安排房产购置经费,由承办部门内部调剂或租赁解决;临时机构、重大会议(活动)车辆一律不得购置,从公物仓库存车辆中安排或通过租赁等方式解决等。
江苏省财政厅相关部门表示,充分发挥公物仓在资产配置使用上的调剂共享功能,起到了节约财政资金的良好效果,有利于促进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例如,由工信部和江苏省政府主办的APEC第21次中小企业部长会议将于今年9月召开,会议集中办公所需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如购买需花费17万元左右,而按照规定采用从公物仓租用方式,费用不超过2万元。
记者从江苏省财政厅了解,截至目前,江苏全省近10个市县已建立了公物仓制度。省财政厅于2013年9月出台了《江苏省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省级公物仓在办法出台后即启动运行。省财政厅依托省产权交易所搭建操作平台,建立实体仓库;并与省采购中心联动,建立政府集中采购储备资产配发机制。
据了解,2013年江苏全省市县调剂资产价值达31.82亿元。无锡市政府公物仓运行已近10年,2013年公物仓共收缴车辆8000多辆、电子产品1000多件,收缴各类罚没物资及资产变现收入上缴国库1000多万元,2013年调剂家具100多件、设备40多台。苏州市2012年调剂办公房面积10000多平方米。
【慎重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中国财经新闻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特别提醒】: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tousu@prcfe.com
- 相关搜索:
- 湖北竹山县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上锁”
- 日本富裕阶层海外资产总额超过2.5万亿日元
- 资产评估服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将有专业“标尺”
- 江苏省着力提高财政检查质量在落实检查项目责任制的基
- “肥咖条款”在质疑中生效 美全面清查公民海外资产
- 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力度
- 美国彻查公民海外资产:打击海外避税 7月推法律利器
- 全民创业激活“草根经济”——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开展
- 内蒙古:“十个全覆盖”工程3年将投557.6亿元自治区财
- 资产评估法在争议中期待三审
- 精华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