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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市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施保”

本报讯 今年,四川省巴中市在对低保家庭给予低保救助的基础上,对其特定对象再给予分类调节补助。属“三无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属重特大疾病患者,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属重度残疾,城市每人每月增加1

本报讯 今年,四川省巴中市在对低保家庭给予低保救助的基础上,对其特定对象再给予分类调节补助。属“三无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属重特大疾病患者,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属重度残疾,城市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农村每人每月增加60元;属7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属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学生,每人每月增加50元;属本市内在校高中学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城乡低保对象符合以上多种条件的,按其中最高一类调节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 中国财经新闻网
  • 孙辉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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