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北京市要大幅提高国有资本集中度,将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到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
本报讯 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北京市要大幅提高国有资本集中度,将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到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等领域。
北京市召开的全面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推进会议提出明确市属国有企业分类,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将市属国有企业分为三类:一是城市公共服务类,主要承担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提升城市承载能力等功能;二是特殊功能类,主要承担市委、市政府的专项任务和重大项目,实现政府在基础设施、民生保障、促进城市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战略目标;三是竞争类,这类企业包括战略支撑企业和一般竞争性企业。
意见明确,到2020年,在国资国企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特大型城市发展要求的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意见要求,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除要求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到民生等领域外,城市公共服务类和特殊功能类企业中的国有资本占到国有资本总量的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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