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西省近日发布的《江西省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要求,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15.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并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
本报讯 江西省近日发布的《江西省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要求,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15.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并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方案》确定,2014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江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5.8万户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每户增加1000元,共安排江西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12.43亿元。江西省配套资金将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深山区库区移民搬迁等资金。江西省配套资金标准为户均5000元,配套资金由省、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
《方案》要求,各地要摸清需新建、维修加固的危房数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和改造方式。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要进行“三榜公示”。
《方案》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凡涉及到的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不能减免的外,一律予以减免。在省级验收和绩效评价过程中,将专门对补助资金的配套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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