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西省政府近日公布的《山西省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地方各级政府安排年度财政预算时,逐步增加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以贷款贴息、项目补助、保费交纳、奖励等方式,用于培育壮大
本报讯 山西省政府近日公布的《山西省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地方各级政府安排年度财政预算时,逐步增加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以贷款贴息、项目补助、保费交纳、奖励等方式,用于培育壮大各类有发展潜力的文化企业。在申报国家扶持资金、安排地方预算内投资以及省级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知识产权、科研专项、文化科技融合、中小微企业等资金时,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
对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文化企业,按规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办理减免税手续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文化创意、数字广播影视、网络传输、数字出版、数字印刷、动漫游戏、博物馆衍生品等业务的文化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项目,各项行政性收费地方留成部分按有关规定实行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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