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热门 重磅原创 PPP 地方 教育 图片新闻 政府采购 权威公告

首页 > 报纸版面 > 文章详情页

广东珠海出台生态保护转移支付办法

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珠海出台《珠海市财政生态保护转移支付办法》,建立专门的生态保护转移支付机制,从市、区两级财政筹集资金,通过转移支付对因实施生态保护而造成经济发展受限的地区给予适当补偿,增强其提供基

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珠海出台《珠海市财政生态保护转移支付办法》,建立专门的生态保护转移支付机制,从市、区两级财政筹集资金,通过转移支付对因实施生态保护而造成经济发展受限的地区给予适当补偿,增强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有效调动其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办法》明确了三大补偿项目。一是饮用水源保护区补偿。对纳入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区域,给予专项财政资金扶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保护区范围内的居民购买社保补贴,以及用于区域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已设立为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斗门区,每年给予50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二是基本农田保护区补偿。按照每亩每年100元的标准,补偿给基本农田所在的行政区。三是生态保护区域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补偿。对斗门区莲洲镇核定专项财政扶持资金2847万元,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市财政局根据生态保护区考核情况,核拨生态保护转移支付资金。

《办法》要求,各级财政应将本级政府(管委会)负担的生态保护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宗禾)

  • 中国财经新闻网
  • 中国财经新闻网
  • 张倩

【慎重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中国财经新闻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中国财经新闻网客户端推荐下载

中国财经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