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今年各地要继续推进国有林区、垦区和煤矿棚户区改造。力争从2009年开始,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地区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特别应加快国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今年各地要继续推进国有林区、垦区和煤矿棚户区改造。力争从2009年开始,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地区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特别应加快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调查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国居住在各类棚户区中的家庭共1148万户,2008年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约170万户住房,2009年计划改造开工297万户住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央行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把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作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力争从2009年开始,结合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地区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特别应加快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使棚户区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同时,要以人为本,依法拆迁。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
意见指出,坚持整治、保护与改造相结合,严格界定改造范围。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和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配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切实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严禁大拆大建。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日前在山西召开的全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会议上说,棚户区改造有利于增加住房供应、改善供给结构,各级政府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抑制投机性投资性需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力争在全国范围内用5年时间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同时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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