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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允许用住房公积金支付公租房租金

本报讯 不够廉租房条件、又没钱买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中等及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引发各方关注。日前,广西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这一群体的居住困

本报讯 不够廉租房条件、又没钱买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中等及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引发各方关注。日前,广西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这一群体的居住困难,并允许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房的房租。

广西此次出台的《意见》,为解决“夹心层”的暂时性居住困难,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配套了一系列政策。广西从2010年开始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试点,当年共开工建设2870套、15.64万平方米,竣工1202套。今年,广西将进一步加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住房保障支出在财政预算中的比重将由去年的0.9%提高到2.0%,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数目将达到去年的两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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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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