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今年开始,山东省济南市财政将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完善文化经费保障机制,采取政府投资、城乡共建、社会各界投入以及民办等多种方式,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推进经济文
本报讯 从今年开始,山东省济南市财政将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完善文化经费保障机制,采取政府投资、城乡共建、社会各界投入以及民办等多种方式,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推进经济文化强市建设。
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一是支持县(市)区图书馆和文化馆建设,以各县(市)区政府为主导,市将适当予以奖补。2011年—2013年,市财政拟对达标的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分别给予奖补。二是支持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计划到2012年底,83个街道办事处全部建成综合文化站,同时参照乡镇文化站的建设标准,改造完善45个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规范化文化站。2011年—2013年,市财政将参照乡镇文化站的奖励办法和标准,对改造完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并通过检查验收的45个规范化文化站给予奖补。三是支持村级文化大院建设,计划到2013年,在已有的“农家书屋”及“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础上,建设500个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规范化农村文化大院。2011年—2013年,市财政将对建成并通过检查验收的500个规范化文化大院给予奖补。四是支持社区文化中心建设,计划到2013年,完成200个150平方米以上的规范化社区文化中心建设。2011年—2013年,市财政将对建成并通过检查验收的200个规范化社区文化中心给予奖补。五是支持“农家书屋”建设,2011年,市财政将安排资金,完成1172个行政村“农家书屋”的建设。
整合现有农村文化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益,打造济南特色农村文化品牌。积极探索打破部门、单位界限,实现规划、建设、管理“三个统一”,有效整合已建成的农村基层组织活动站点、科普村村通、广播电视村村通、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农家书屋等现有农村文化资源,发挥资源的集成和共享优势,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建立完善多渠道投入机制,确保基层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及组织开展活动、人才培养等需要。一是市财政将每年安排部分资金,切实保障乡镇文化站的后续管理和正常运营。二是支持开展传统文化形式和地方剧目展演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加大农村文艺骨干培养,加强基层文化队伍的建设。三是结合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活动,充分发挥各乡镇文化站及农村文化大院等现有文化设施的作用,组织开展以文化站为阵地和依托的农民文化活动。四是在各级财政保障好文化站日常运转和业务活动经费的同时,建立起乡镇文化站专项资金使用考核机制,对资金使用效益较好、社会效益发挥较好的文化站,市财政在安排基层文化专项补助资金时可予以重点考虑和倾斜。五是整合各种资源,多方筹集资金,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利用农家书屋工程等不断配备和更新设施设备,并与农民培训、科普教育等活动相结合,提高文化站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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