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制定了我区公办幼儿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从政策上规范了公办幼儿园的收费行为。但是,一些公办幼儿园乱收费的问题仍时有发生,幼儿家长反映强烈。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
去年5月,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制定了我区公办幼儿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从政策上规范了公办幼儿园的收费行为。但是,一些公办幼儿园乱收费的问题仍时有发生,幼儿家长反映强烈。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办幼儿园教育收费行为,加强对公办幼儿教育收费监管,维护幼儿家长的合法权益,自治区物价局决定从2月20日开始至3月31日止,在全区开展公办幼儿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据介绍,本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2010年9月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学年),重点检查6种乱收费行为。
据了解,根据规定,自治区示范幼儿园、地级市示范幼儿园、普通幼儿园的幼儿教育保育费、教育费最高收费限额,全日制的合计每人每月不超过350元、250元和200元;寄宿制的则合计每人每月不超过450元、350元和300元。每个学期按5个月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本次专项检查的第一项内容就是幼儿园是否存在提高标准收取保育费和教育费的行为;二是是否存在未经有关部门审定,擅自制定标准收取保育费和教育费的行为。
此外,按照规定,幼儿园不得在正常保育、教育时间(寒假、暑假和法定的节假日之外的周一至周五8时至17时)内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并以此为由另外收取费用。可是,目前一些幼儿园并未按些规定执行,在上述时间段内开设诸如蒙氏班、双语班、分享阅读班等,并收费。本次专项检查,也将这一行为列入了检查重点,幼儿家长如果遭遇了这类收费,可向物价部门举报。
本次专项检查,还将重点查处幼儿园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取安全管理费、电子识别卡费、门卡费、保安费等行为;是否存在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行为;是否存在伙食费等代收费用未据实结算、多退少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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