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十二五”期间,政府采购管理作为公共财政的有机组成部分,将围绕财政改革的中心任务展开,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工作成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在日前财政部组织召开的2011年政府采购
本报讯 “十二五”期间,政府采购管理作为公共财政的有机组成部分,将围绕财政改革的中心任务展开,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工作成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
在日前财政部组织召开的2011年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编报工作培训班上,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在对过去一年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编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今年该项工作的执行提出了新的要求。王瑛表示,2010年是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一年,中央单位全面推进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电子化管理,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质量大幅提高,大大提升了中央政府采购监管水平,也为全国政府采购政策的实施及GPA谈判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王瑛指出,“十二五”期间,政府采购管理作为公共财政的有机组成部分,将围绕财政改革的中心任务展开。财政改革的深化对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将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是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及绩效评价的衔接与融合。这要求政府采购计划要强化对采购需求管理,审核资产配置标准,与预算、资产管理共同形成对各单位在购买性支出中“该不该买”“买什么”和“怎么买”完整的控制链条,防止超标准采购现象发生。
二是政府采购统计要为财政其他宏观调控决策服务。不仅采购执行结果要逐步成为预算编制的基础数据,而且政府采购统计数据还要作为制定财政宏观调控政策的参考依据,要通过对采购数据指标体系的完善,逐步丰富财政支出数据内容。
三是要适应财政在支出结构及方式上的变化,相应调整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及信息统计范围。
此外,王瑛强调,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及目前正在进行的GPA谈判也要求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工作不断走向完善。“十二五”期间,政府采购工作将在巩固现行管理体制及相关法律制度体系的基础上,着力实施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在管理机制调整、加强对采购人需求管理及丰富政策功能上下功夫。王瑛表示,这对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要强化预算部门在采购管理中的职能定位。预算部门作为预算编制执行责任主体,不仅要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好部门本级的采购计划,还要组织并监督下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编制与执行工作。二是政府采购计划不仅要反映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还要反映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如节能、环保、信息安全、扶持中小企业及支持国货等。三是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要进一步与采购活动过程控制及合同履行情况相结合,加强采购预算的约束力和采购计划的执行力,保证统计数据真实性。王瑛表示,目前,我国GPA谈判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这对目前的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管理提出了新要求,相关单位要适应GPA相关法律规则需要,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管理体系,并逐步实现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口径与GPA谈判的承诺范围协调一致,逐步实现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中的产业、商品、产地等分类标准与GPA商品分类标准趋同,以满足政府采购市场对外开放管理需要。
据了解,2010年,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编报和信息统计工作实施了重大改革,自此开始,中央单位全面推进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电子化管理,全国政府采购信息采用了新的指标体系、编报方式以及统计系统进行统计。
据悉,参加此次培训班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中央各部门以及中央集中采购机构的200余位相关负责人。
信息统计将反映采购全貌
本报讯 记者王珅报道 通过对信息统计口径的规范,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将能准确反映政府采购全貌。
在财政部日前召开的2011年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编报工作培训班上,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提出,各单位应严格按信息统计口径要求编报,以准确反映政府采购全貌。据了解,2010年,财政部在完善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的录入方式进行了重大变革,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由原来的报表录入变更为以合同或发票要素录入方式,实现了从政府采购活动的实际执行中取数,并通过数据自动生成报表,从根本上提高了采购数据的真实性。在培训班上,王瑛对过去一年的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给予了肯定,并要求各地方和中央单位都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方面,为了保证信息统计的完整性,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全部纳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王瑛特别指出,目前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统计中的财政性资金口径,是指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的各项预算资金和以政府信誉或财产担保的借贷资金以及属政府所有或由政府管理的其他资金,该口径将随着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改革的发展而发展,范围会越来越宽。
另一方面,加入GPA遵循互利对等原则,要实现规模对等的谈判目标,首先就要按照GPA规定和参加方要价范围准确统计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统计的实体、项目、品目要全。因此,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工程,其采购程序无论适用政府采购法,还是适用招标投标法,都要纳入信息统计范围。同时,属于完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年度内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也要纳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范围。
中央单位政采计划执行编报体系基本建立
73个预算部门、超过1.4万个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已上报计划
本报讯 记者王珅报道 “去年,我们大力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工作,同步推进电子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多年来中央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缺位现象,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编报体系已基本建立。”在财政部日前组织召开的2011年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编报工作培训班上,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做出上述表示。
王瑛表示,经过1年的实践,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编报体系已基本建立,截至目前,已有73个预算部门,超过1.4万个中央基层预算单位上报了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编报管理体系的覆盖面正在快速扩展中。在此过程中,中央各部门在政府采购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也得到了加强。
王瑛指出,中央各部门作为部门预算与执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有对下属单位全面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管理的义务。多年以来,中央各部门及下属单位都分别以采购人角色完成采购活动,各预算部门对下属单位购买性支出行为的监管工作较为薄弱。而2010年的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改革,提供了部门对下属单位采购活动进行监管的手段,强化了预算部门对本系统政府采购需求及合同履约管理的职能作用。
据了解,水利部、气象局、农业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中央部门均以此次改革为契机,加强系统内部政府采购管理,既建立了本部门内财务、采购、资产以及项目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又建立了系统内部纵向监管机制,对规范预算单位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批量采购迈出实质性步伐
批量采购将纳入明年中央集采工作考核
本报讯 记者王珅报道 通过过去一年在中央单位的积极推广,批量采购工作已经迈出实质性步伐。这是记者从财政部日前组织召开的2011年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编报工作培训班获悉的。
2010年,为解决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中存在的单位随意采购现象、商品服务价格优势不明显等问题,财政部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单位集中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9]101号)中,提出了推行批量集中采购的改革思路,以实现对限额以上的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集中采购。为此,在去年开始的中央单位采购计划执行编报工作中,财政部要求各单位按月编报批量集中采购计划。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在出席本次培训班时表示,去年的实践工作为今年的进一步改革探明了路子,中央各部门对限额以上集中采购目录内产品推行批量集中采购的意识也在逐渐提高。
为此,财政部今年依据该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计划系统中对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预先设置产品基本配置参考。各单位可根据配置参考编制批量采购计划。王瑛说:“希望集中采购机构根据中央各部门报送的批量采购计划,及时归集,按时组织,切实做好批量集中采购的相关工作,并按月编报批量集中采购的执行情况。在明年的政府集中采购执行考核中,批量集中采购将是考核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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