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关于减免出口农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了《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出口农产品目录》。通知称,同意自2011年1月1日起继续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本报讯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关于减免出口农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了《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出口农产品目录》。
通知称,同意自2011年1月1日起继续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其中,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通知同时指出,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按现行征收标准的70%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政策执行到2011年6月30日止。(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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