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本报记者李松涛专访贾康。本报记者 郑萍萍摄从房产税扩大试点,到重申房产交易所得征收20%的税,房地产税
3月4日,本报记者李松涛专访贾康。本报记者 郑萍萍摄
从房产税扩大试点,到重申房产交易所得征收20%的税,房地产税收体系的改革在一步步推进。
“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已经有了方向和试点。这个方向就是要对从房产保有到交易环节的所有税费进行整合。”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专访时表示。
贾康说目前正试图通过房产税试点,逐渐建立起房产保有环节的税收体系。而到目前为止,我国房地产市场中,保有环节的税收一直是缺失的。
2011年1月28日起,重庆、上海试点开征房产税。
然而,两年的试点下来,效果似乎并不理想。
知名财经评论员叶檀算了一笔账,2011年,上海土地收入1491亿元,即使加上商铺、写字楼,房产税收入只占土地收入的1.5%左右,而土地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例高达43.5%。2012年上海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到960亿元,房产税收入上升到2.6%,同比上升,但仍然无法满足地方公共支出所需。
重庆试点启动后10个月内主城区确定应税住房8563套,征收金额超过9000万元,与土地收入完全不成比例。
“很多人是用指责的态度看待上海、重庆的试点,说效果不好。”贾康说,但它们敢为天下先,方向正确,采取了相对柔性切入的方式,减少社会震动,先把房产税做了起来。从效果看,正面效应也在显现,比如高端房价趋于平稳,调节住房布局的意图已经有了较好的实现,也带来了政府的收入。虽然一开始这笔钱并不起眼,但其成长性可以预期。
在贾康看来,今后这笔收入会越来越多。城市化提高,城里居住的人会越来越多,房产税自然也会越来越多。
不仅仅如此,在贾康看来,房地产市场会因此平稳发展,地方政府可以构建地方税体系,还会优化政府职能。
“因为政府发现这个新的财源之后,会年复一年优化土地投资环境,提高土地投资利用水平,还会配合收入分配,优化收入分配格局。”贾康说。
然而,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房产税的征收会带来一种恐惧感,大家困惑的是,房产税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受。”贾康说,低收入者可能感觉不到,但实际上有好处,政府筹集了一部分收入来改善他的生活。对追求享受生活质量的人来说,社会更和谐了,无形中得到了这种效应。先富起来的人,通过缴纳房产税,体现了自己的贡献和义务,想通了这一点,就能心安理得地享受自己先富起来的成果。这是一个共和的结果。
不过,依然有人对这个税种不满。表面看,是一些开发商反对,一些学者反对。
“但实际上是体制内的人反对,体制内很多人对此是不满的。”贾康说,从中央到地方,很多官员心存畏惧。他们非常辛苦,不受劳动法保护,白加黑、五加二这么干下来,房改之后最实惠的,就是分到一套好地段的房子。比如北京,拿到一套100多平米的好地段的房子,然后你说马上给他征税,能不马上跳起来吗?
“另外一种情况,手里有多套住房的,不一定都是来路不正的。”贾康说,有的部委房改之后摸底,有的老干部手里有4套住房,不是什么权钱交易,就是有机会。结婚后分一套,有了孩子之后,再分一套,多子女的,还可以分一套。儿女大了,可能出国了,可能自己买房了,4套房都是老两口自己掌握。
这些都是以往的制度造成的,而并非权钱交易的结果。在房地产市场化多年的今天,还有一些通过灰色、黑色收入获得多套房产的人群,对房产税,他们也不乐意。
“比如房叔房婶,现在说要征税,他们能赞成吗?他们当然心存畏惧,要反对,只不过有些人不出声罢了。”贾康说。
同任何领域的改革一样,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同样面对既得利益者的抵制。
“中国现在可能既得利益者互相顶住了,合理地跨越这些障碍,是必须的。”在贾康看来,这些阻力是正常的,一个理性的社会环境和改革选择就是要化解既得利益,要共和,而不是要冲突。
如何实现这种共和?贾康给出的药方是,政府要尽快给社会大多数人吃定心丸。
“就是第一套房,或某种条件下,房子不被征税,不能简单照搬美国的普遍征收模式。”贾康说,日本对首套房就不征税,这是东方人的经验。第二套房也可以考虑给予优惠。有人说第二套房是给自己买的商业性保险,是有道理的。但是调节高端这个原则要确定,不能久拖不决。要理性讨论,给定心丸,调节高端,渐进摸索,通过试点,一步一步扩大。
从目前来看,附着在房地产上的税费有很多,普通人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在已经有了这么多税费的基础上,还要增加一个房产税。
“房地产上的税费确实多,尤其是费,过多过滥。”贾康说,所以一定要整合,从土地开发开始到交易环节再到持有环节,通盘理顺关系。房产税不是突然冒出的一个东西,而是在原有税费整合结果之上的税。
在贾康看来,征收房产税不存在硬障碍,但全面铺开还需要耐心,不会那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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