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出通知,节能家电补贴推广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即从2013年6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五类节能家电产品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
本报讯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出通知,节能家电补贴推广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即从2013年6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五类节能家电产品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政策。
通知指出,2012年6月,国务院决定采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五类高效节能家电,推广期暂定一年。政策实施以来,推广成效显著,节能家电市场份额大幅提升,拉动消费效果明显,政策预期目标已基本达到。
通知明确,节能家电推广企业应尽快收集和整理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及时将相关信息填报至“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信息系统”;同时,编制年度补贴资金清算报告,报企业注册所在地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逐级上报至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企业上报数据和相关审核情况,对补贴资金进行清算。
通知强调,相关企业、地方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途径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消费者及时准确了解政策规定。地方各有关部门在加强宣传的同时,统筹协调好各个环节,认真审核并及时上报企业推广材料。(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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