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现代沃尔投诉案”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人所投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被投诉项目属于货物采购,其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应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2013-06-19 09:04:02
- 中国财经新闻网
- 王珅
本报讯 日前,财政部对北京现代沃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沃尔公司”)投诉的国家医疗救治体系采购项目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认定该采购活动违法。财政部6月6日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七十三号)
本报讯 日前,财政部对北京现代沃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沃尔公司”)投诉的国家医疗救治体系采购项目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认定该采购活动违法。
财政部6月6日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七十三号)称,投诉人(现代沃尔公司)所投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被投诉项目属于货物采购,其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均应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而被投诉项目未依照上述规定执行,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2条第1款和第64条第1款规定。为此,财政部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第19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决定该采购活动违法。
据了解,2003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医疗救治体系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现代沃尔公司参与投标,但未中标。现代沃尔公司认为,自己所投产品以最低价投标而未中标,未得到合理解释;招标文件中无具体评标方法、打分标准、计算公式;中标公示应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而未包括,不符合法定标准;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具有排他性,属于歧视性条款;中标人在其他投标中相同产品的价格比本投标报价低等,并于2004年12月21日向财政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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