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公布取消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外国律师事务所
本报讯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
公布取消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申请手续费和年检费、船舶证明签证费、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海事调解费、企业年度检验费、绿化费、利用档案收费、水生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等33项。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免征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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