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商真是无孔不入,自攻陷影视界后,又向文学界开炮了。“小说植入广告”的新商业行为已经在许多都市题材作家里蔚然成风。商家的“用心良苦”,作家的“隔山打牛”,读者的“心领神会”,共同制作了一块利益蛋糕。
广告商真是无孔不入,自攻陷影视界后,又向文学界开炮了。“小说植入广告”的新商业行为已经在许多都市题材作家里蔚然成风。商家的“用心良苦”,作家的“隔山打牛”,读者的“心领神会”,共同制作了一块利益蛋糕。这究竟是开启了文学新的盈利模式,还是对文学神圣的侵害?——编者
盛行于电影界的广告植入风潮,正向文学领域勇猛挺进。据调查,一些写当代都市题材的小说家,在作品里植入广告的现象已经比较普遍。石康算得上是“吃螃蟹者”。他的《奋斗乌托邦》共植入了3个品牌的广告,书未出,已有300万元进账。这一新闻引发了行业内各方人士的议论。有人认为文学植入广告和影视植入广告一样是趋势,但也有人认为,植入广告可能既伤害读者又亵渎了文学,万不可行。
广告植入超过版税数倍
在影视剧、小品中植入商业广告的现象,已经不算是什么稀奇事情了,热播剧更是随处可见广告的影子。很多导演也表达了无奈。主要原因就是投资有限,片酬上涨,预算不足。《甄嬛传》导演郑晓龙说,没有一个导演愿意去干这种事,可现在是现实逼着导演去干。
同样的原因,当下不少作家面临着生存困境,因为当今社会对作家的扶持和酬劳不到位,作家只能自寻出路。很多作家出书是自己掏钱,写一部作品也就几万元的稿酬,但植入一个广告可能就有十几万元的进账,一般而言,植入所得的高低视作家名气而定,“外快”显然超过版税数倍,广告植入为作家开辟了一条“生财之道”。像石康这样的一线作家,品牌商一般只要求在作品里“涂几笔”,便可有百万级的收入,相比电影广告植入,小说植入广告更容易,完全就是作者一个人动动笔头的事。在小说所塑造的虚拟世界中,主人公和各色人等的消费行为,无时无刻不在吸引老百姓的眼球,提高着公众的消费欲望。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商家在广告投放上不惜血本。不论是赞助冠名,还是影视剧中的广告植入,抑或是文学作品中的“隐性广告”,当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各方人士评论意见不一
商家的“用心良苦”,作家的“隔山打牛”,读者的“心领神会”,共同制作了一块利益蛋糕。这究竟是开启了文学新的盈利模式,还是对文学神圣的侵害?
评论家李星将小说中植入广告定性为“作家渎职”,他认为这与商家在食品中添加三聚氰胺是一样的“卑鄙”行为。“文学是纯粹的个人创作,
很多作家都有工资,人们期待作家拿出提升人们精神的食粮,而广告作为杂质,必然败坏整部作品。作家认为读者看不出来是掩耳盗铃的想法。”
中国作协副主席、著名作家陈忠实对此则给予了理解。他认为广告费对作家的生活是一种补偿。而且,小说的宣传效果有限,读者未必买账,但过于商业化会损害读者。“现在社会让文学丧失尊严的现象太多了,更不堪的比比皆是,相对而言,这种广告对读者的损害较小。”
西北大学教授、中国广告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王春泉分析说,“不能用禁绝、围堵的方式来看待,要给一些灰色地带一些成长空间,我们看到了植入广告对文学神圣性的影响,也应该看到它会激活资源,例如作家想象力、小说语言的重构,这些传统小说很少涉猎,它将写作带入一个更广泛的领域。”
植入广告应巧妙适度
应该承认,小说植入广告,本身也是商业的尝试。有没有效果,值不值得投放,广告商也在摸索和评估中,并非作家说了算。这个问题,似乎更应该由市场来做出选择,通过出版社和读者的选择机制,来约束、调节。纯文学和市场化文学如果泾渭分明,恐怕也就没有了争议空间。植入广告进入文学作品的现象本身也反映出文学作品的价值,如何巧妙将广告植入至作品中也成为对作家的一种考验,有作者手段高明,植入广告了无痕迹,或不影响内容精彩,但如果作者手段低劣,甚至为“植入而植入”,难免让读者很受伤。对于作家来说,植入式广告就像在预支自己的作品价值,如果不能有优秀的作品,植入方式又不尽如人意,恐怕自己的文学之路终究还是会越走越窄。从这个角度上说,文学作品广告植入一定要适度,一旦过于泛滥,读者稀缺的注意力也会被分散,最终难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总而言之,要解决商业对文学的无度入侵,首要解决的应该是职业写作者生存问题,最根本原因在于版权保护不周,文字报酬偏低。作家们不光要吃饱,也要像其他行业从业者一样,有望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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