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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体制经历阶段

一、简介新股发行体制的核心是定价机制,有两方面基本内容,一是确定新股发行价格,即价格发现;二是采用一定的方式将新股出售给投资者。这两个方面相互制约和依赖,构成价格形成机制的核心内容。中国证券市场起步较

一、简介

新股发行体制的核心是定价机制,有两方面基本内容,一是确定新股发行价格,即价格发现;二是采用一定的方式将新股出售给投资者。这两个方面相互制约和依赖,构成价格形成机制的核心内容。中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市场环境与境外成熟市场差异较大,受当时经济、社会和法制环境的局限,新股定价机制早期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

1993年的《公司法》和1998年的《证券法》均规定,新股发行价格须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 2005年以前,由于投资者和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尚不成熟,市场机制不完善,买方不能对卖方构成有效约束,出于保护投资者目的,证监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主要采用限定发行市盈率上限的方式管理新股价格。

2004年修订的《证券法》取消了新股发行价格须经监管部门核准的规定,证监会于2005年初推出了询价制度,采用发达市场通行的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方式确定新股发行价格。询价制度实施以来,已有284家公司采用询价制度确定股票价格发行股票,其中包括一批金融、能源、交通等国民经济重点骨干企业,实现了“A+H”同步发行上市。

二、经历阶段

20多年来,新股发行体制共出现过9次重大变革,先后经历过审批制和核准制等阶段。

1990年-2000年:行政审批制

这一阶段我国股票发行采取的是行政审批制,这期间大量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完成了上市融资。

大事记:

1992年之前,实行内部认购和新股认购证。

1993年,与银行储蓄存款挂钩

1996年,全额预缴款按比例配售

1999年,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对法人配售相结合。

2001年3月至2004年:核准制公司

上市由券商进行辅导,由证监会发审委审核。不少企业通过各种形式的攻关达到了上市的目的

大事记:

2001年实行上网竞价方式

2002年按市值配售新股

2005年1月1日至今:询价制

这个阶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询价应采用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

2009年6月和2010年10月,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对询价制度做了进一步改革, 进一步强化了新股定价的市场化约束机制。

大事记:

2006年:IPO询价制+网上定价方式

2009年至今完善询价和申购的保健约束机制,淡化行政指导,优化网上发行机制

2012年,证监会正研究存量发行、增加网下认购比例等措施抑制“新股制”

三、相关变迁

1992年之前内部认购和新股认购证。

1993年 与银行储蓄存款挂钩。

1996年 全额预缴款方式。

1999年 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对法人配售相结合。

2001年 上网竞价方式。

2002年 按市值配售新股。

2006年至今 IPO询价制+网上定价方式。

四、启动改革

中国证监会2009年5月22日公布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原则、基本内容和预期目标,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在《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指出,为了进一步健全机制、提高效率,有必要对新股发行体制进行改革和完善,以适应市场的更大发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将坚持市场化方向,促进新股定价的进一步市场化,注重培育市场的约束机制,推动发行人与投资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重视中小投资人参与意愿。 在新股发行内容方面,这位发言人指出,新股定价上,未来将完善询价与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淡化行政指导,形成进一步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发行承销上,增加承销和配售的灵活性,理顺其承销机制,强化买方对卖方的约束力与承销商在发行活动中的责任,要逐步改变完全按资金量配售股份;优化其网上发行机制,股份分配适当向有申购意向中小投资者倾斜,缓解巨额资金申购新股的状况。同时,加强新股认购风险的提示,明晰发行市场风险。

这位负责人指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要达到4项预期目标: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得到优化,买方、卖方的内在制衡机制得以强化。提升股份配售机制的有效性,缓解巨额资金申购新股状况,提高发行的质量和效率。在风险明晰的前提下,中小投资者参与意愿得到重视,向有意向申购新股中小投资者适当倾斜。增强揭示风险的力度,强化一级市场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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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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