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12日首次发布《2010——2013年人民法院维护消费者权益状况》白皮书,同时公布了10起人民法院维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共计1万多字的白皮书,辅之以图表、数据和案例等详实内容,对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12日首次发布《2010——2013年人民法院维护消费者权益状况》白皮书,同时公布了10起人民法院维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共计1万多字的白皮书,辅之以图表、数据和案例等详实内容,对人民法院4年来依法审理各类涉及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情况进行了系统总结。白皮书主要分四个部分:公正司法,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民生关切;服务大局,助推释放社会消费需求;监督指导,大力规范司法裁判标准。
近年来,广大消费者通过民事诉讼依法维权越来越多,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的任务日趋繁重。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显示,2010年至2013年,地方各级法院审理各类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民事案件482545件,涉案标的总额达到人民币119亿元。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2010年至2013年,人民法院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工作主要呈现五个特点:一是消费者维权纠纷案件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展;二是注重提高消费者维权纠纷处置的实效性;三是采取各项便民利民措施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四是加强庭前调查研究和判后回访建议工作;五是加强审判监督规范司法裁量权行使。
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公益诉讼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张勇健说,公益诉讼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里作出了明确规定,但规定的比较原则。公益诉讼作为一个全新的制度在消费者维权领域中如何适用是一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也在进行调研。
“我们认为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个领域,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维权,应当说是非常重要的方式。我们打算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就消费者维权的公益诉讼问题进行规定。”张勇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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