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动真格”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指标和终期考核实施质量改善绩效“一票否决”
- 2014-05-29 08:27:39
- 中国财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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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国务院办公厅27日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首次提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指标和终期考核实施质量改善绩效“一票否决”。作为“大气十条”重要配套政策性文件,《
本报讯 国务院办公厅27日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首次提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指标和终期考核实施质量改善绩效“一票否决”。
作为“大气十条”重要配套政策性文件,《考核办法》共十二条,明确了实行“大气十条”的责任主体与考核对象,确立了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评估考核思路,建立了可量化、可评估、可考核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指标体系,标志着我国最严格大气环境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的正式确立。
考核工作充分体现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年度考核时,对大气污染严重的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实施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双考核;对其他地区实施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单一考核,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评估性指标。
《考核办法》还强化了对考核结果的运用。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介绍说,考核结果报经国务院审定后,交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作为对各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实行“奖优”与“罚劣”并重,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将加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不合格的将予以适当扣减。对未通过考核的,实行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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