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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租赁企业进口飞机转租国内航空公司减按5%征进口增值税

本报讯 记者5日从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起,租赁企业一般贸易项下进口飞机并租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享受与国内航空公司进口飞机同等税收优惠政策,即进口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飞机减按5%征收进口

本报讯 记者5日从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起,租赁企业一般贸易项下进口飞机并租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享受与国内航空公司进口飞机同等税收优惠政策,即进口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飞机减按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租赁企业进口飞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了这一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三部门通知,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对已按17%税率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上述飞机,超出5%税率的已征税款,尚未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可以退还。

此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租赁企业从境外购买并租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不能实际入区的飞机,不实施进口保税政策,减按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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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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