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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一治政府采购“质次价高”的病——关于河南省驻马店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状况的调查思考

作为政府采购的一种管理制度,协议供货在加强标准化项目采购的管理、提高采购效率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质次价高”等问题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垢病,严重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形象。协议供货实施中存

作为政府采购的一种管理制度,协议供货在加强标准化项目采购的管理、提高采购效率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质次价高”等问题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垢病,严重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形象。

协议供货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在协议供货价格问题上,从供应商方面来看,由于协议供货招标与实际供货时间间隔较长,造成个别供应商恶意竞争,即以超低价中标,作出超出其承受能力的承诺措施,而在采购人要求供货时,却以缺货、产品已停产等各种理由,建议采购人采购其新出型号或者在协议中没列明的型号,以绕开折扣率,获得较高的利润;有的供应商在不改变让利率的前提下抬高供货价,表面上不易被察觉,结果出现让利、价格双高的怪现象;还有些供应商不及时更新价格信息,采购人无法享受到降价的优惠,使得政府采购价反而高于普遍消费者购买的价格。从采购人方面来看,有的采购人串通中标供应商弄虚作假,擅自提高采购标准,损害国家利益;有的采购人为把预算资金用完而在标配中增加配置等而造成价格虚高;有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索要“好处”、“回扣”、“礼品”,或提出超越协议供货承诺范围的其他要求;有的采购人不按规定支付采购资金,延期支付加大了供应商资金占用,造成价格升高。每年河南省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都因价高问题将一些采购人的协议供货备案手续退回,但有时也存在从形式上难以审核出来的情况。

在协议供货产品质量问题上,协议供货供应商绝大多数提供的产品是合格产品。但个别供应商利用采购人对产品质量放心的心理,在强势推介自己产品的同时采取各种手段“套住”采购人,从而使采购人在项目履行时放松监督,在验收时“高抬贵手”,有时也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从采购人方面来看,有的采购人擅自向协议供货范围外的供应商采购,或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内的非中标产品;有的采购人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有的采购人对合同的验收疏于把关,这都会造成产品质量的无法保证。

质次价高原因分析

一是供应商诚信缺失。供应商为谋取中标,作出超出其承受能力的承诺措施,在实际执行中难以兑现,或在执行中为谋取利润最大化,当违约收益大于违约成本,或受到违约惩罚的风险较低时,不惜违背投标时关于价格、优惠率、质量和售后服务等的各种承诺,利用专业优势作出或串通采购人作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采购人带有主观倾向性。个别采购人在实施采购时,不能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在确定采购需求时具有品牌倾向性,在确定供应商时会考虑关系供货,在合同履行和验收环节玩忽职守或与供应商串通,监督合同履行时不认真,合同验收时不负责,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办理支付。

三是缺少价格监控依据。目前,驻马店市协议供货招标招的是优惠率,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优惠的,而如何确定市场价格是一个监管难点。在实际执行中,对有官方网站报价的产品,以官网价格作为审核依据;没有官方网站报价的,以供应商投标时的价格作为审核依据。但此两种价格和市场价格是否契合,因协议供货涉及品牌款型太多而无法进行全面监控,有时会形成作为审核依据的价格和真正市场价格脱节的现象。

四是未形成协议供货检查的长效机制。协议供货检查是政府采购监督机构掌握协议供货执行情况、纠正协议供货违规行为的有效手段。目前,驻马店市县两级的协议供货检查采取的多是专项检查的形式,两三年开展一次,每次又时间短、任务重,难以全面掌握深层次的问题。但要建立起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协议供货的其他日常管理机制相对接,是一项系统工程,缺乏足够的专业人员成为制约实施这项工作的“瓶颈”。

完善协议供货制度的措施

加强区域联合。目前,驻马店市级和驿城区、开发区启动了协议供货市县联动机制,和确山等县在办公机具、公务用车等方面实行了协议供货市县联动。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省市、市县、县县之间的联系和协调,组建全省、全市统一的或县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市场,实行区域联合采购、联合招标,共同与供应商谈判,充分发挥规模优势,扩大协议供货采购的效应。

改进招标模式。在协议供货项目招标中,驻马店市改变中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传统做法,通过直面生产厂家,形成了不同品牌之间的竞争,避免了上级代理商或分公司通过控制对投标供应商的授权从而控制投标价格的现象发生。中标供应商投标时所承诺的优惠率是最低优惠率,采购人实施采购时可与中标供应商讨价还价,做进一步的谈判和协商,确保协议供货价格一直低于采购人的自行采购价格。

创新管理手段。针对协议供货项目的特点,采取多种方式改进管理:一是使用中关村电子产品价格信息指数作为电子产品协议供货价格审核依据。将主要精力放在招标入围的做法,改变为开始关注事后监管。只要企业提供中关村指数市场名单中的八大类产品,承诺按价格下浮规定比率的优惠率,都允许入围。二是应用电子化。依托于河南省财政厅开发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引入反拍机制,通过网络完成编制竞价文件、审核供应商资质、接受供应商多轮报价和确定成交供应商全过程,充分利用电子技术创建一个公开透明的竞价平台。三是实行二次竞价。对日常维修和小型基建项目,先招协议供货供应商资格,对超过规定标准的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邀请入围供应商二次竞价,价低者成交。这样既简化了采购程序,提高了采购效率,又降低了采购成本。四是加大对协议供货采购的信息公开力度。对所有的协议供货采购项目信息进行网上公示,以充分接受采购单位的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

完善监管机制。建立起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结合的制度。根据协议供货执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每年组织一次大规模专项检查。同时,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有侧重地对某些项目的供应商、协议供货供应商某方面的执行情况或采购人一些较大金额的协议供货项目的履约和验收情况等进行定期抽查,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协议供货执行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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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飞 刘锦慧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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